|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
|---|---|
| 機關代碼 | 3.97.16.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雅惠、趙玉娟 |
| 聯絡電話 | (07)3368333#2575 |
| 機關代碼 | 3.97.16.1 |
| 單位名稱 | 工程科 |
|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
| 聯絡人 | 張雅惠、趙玉娟 |
| 聯絡電話 | (07)3368333#2575 |
| 傳真號碼 | (07)53673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9/0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9/05 14:30 |
| 開標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或郵遞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第6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登記設立之本國工程技術顧問機構(含技術顧問機構及技師事務所),具有環境工程、環境影響評估或環境監測等環保相關營業項目。 2.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公告之「近2次環境影響評估技術顧問機構評鑑合格名單」,為評鑑合格之環境影響評估技術顧問機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06年9月4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或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
| 更正事項 | 。 |
| 檢舉單位 |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六、履約期限: 1. 第70期市地重劃區施工及營運期間委託環境監測作業,自機關書面通知日期起,共約監測2年(依實際開工時間及實際施作期程核算);第81期市地重劃區施工及營運期間委託環境監測作業,自機關書面通知日期起,共約監測5年(依實際開工時間及實際施作期程核算);第88期市地重劃區施工及營運期間委託環境監測作業,自機關書面通知日期起,共約監測2年(依實際開工時間及實際施作期程核算);以上各期市地重劃區實際計畫時程依本開發計畫實際執行狀況延長或縮短。 2.各期市地重劃區應按期程提送以下報告: (1)應於每季(每3個月)完成監測作業後20日內提送季報乙式5份予機關。(首次提送之季報告應包含施工前環境監測項目之分析) (2)期中報告:應完成每一年監測作業後,於30日內提送期中報告書供機關召開審查會進行審查(依審查會所需份數提供),並由機關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依各委員意見修正期中報告後,提送期中報告書(定稿本)乙式5份,供機關核備。 (3)成果報告書:應於全部監測作業完成後30天內,提出成果報告書供機關召開審查會進行審查(依審查會所需份數提供),依各委員意見修正成果報告書後,提送成果報告書(定稿本)乙式10份及電子檔(光碟)乙式2份,供機關核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9/0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