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
|---|---|
| 機關代碼 | 3.97.16.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哲賓、趙玉娟 |
| 聯絡電話 | (07) 3368333 #2567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代碼 | 3.97.16.1 |
| 單位名稱 | 工程科 |
| 機關地址 |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2號7樓 |
| 聯絡人 | 張哲賓、趙玉娟 |
| 聯絡電話 | (07) 3368333 #2567 |
| 傳真號碼 | (07) 53673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5/06/20 |
| 原公告日 | 105/06/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7/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7/22 10:00 |
| 開標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登記設立之本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土木或結構或水利等技師事務所,具有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並可提供土地開發、道路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等工程相關營業項目。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郵遞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附回郵,郵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三、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四、送件時間及地點:105年7月21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郵寄以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六、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 [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七、履約期限: 1.重劃工程基本設計作業階段: (1)自機關通知日(以機關發文日為準)之次日起10日內提送「規劃設計簽證執行計畫」及「人員組織名冊。」 (2)「規劃設計簽證執行計畫」及「人員組織名冊。」經機關核定後(以機關發文日為準)之次日起30日內提送本契約第二條第(二)項第1款第(1)目所述相關工作內容及「基本設計報告書」。 2.重劃工程細部設計作業階段: 本工程「基本設計報告書」經機關核定,並經機關通知開始辦理本階段下列工作事項: (1)細部設計草圖:基本設計作業經機關核定後(以機關發文日為準)之次日起20日內送交機關審核。 (2)細部設計原圖、發包預算書及本契約第二條第(二)項第1款第(2)目所述相關工作內容:細部設計草圖經機關通知核定後(以機關發文日為準) 之次日起10日內送交機關審核。 3.其他:廠商對重劃工程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本工程如因機關需要而須變更工作項目,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因變更工作項目導致之工期變動,由機關、廠商雙方另行協商訂定。 八、更正公告內容(並延長等標期間至105年7月21日下午5時前): 1.投標須知第64條第1項第1款: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條件及資格: 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登記設立之本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土木或結構或水利等技師事務所。 2.投標須知第65條第1項第3款: 3.服務成本分析(合理性及完整性) 重劃工程服務成本之分析,含契約各項工作服務成果所需費用理由、細目及所需人月等。報價單請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九、第2次更正公告:將修正前投標須知撤下,只留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郵遞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附回郵,郵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三、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四、送件時間及地點:105年7月21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郵寄以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六、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
| 更正事項 | 。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 |
| 檢舉單位 |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七、履約期限: 1.重劃工程基本設計作業階段: (1)自機關通知日(以機關發文日為準)之次日起10日內提送「規劃設計簽證執行計畫」及「人員組織名冊。」 (2)「規劃設計簽證執行計畫」及「人員組織名冊。」經機關核定後(以機關發文日為準)之次日起30日內提送本契約第二條第(二)項第1款第(1)目所述相關工作內容及「基本設計報告書」。 2.重劃工程細部設計作業階段: 本工程「基本設計報告書」經機關核定,並經機關通知開始辦理本階段下列工作事項: (1)細部設計草圖:基本設計作業經機關核定後(以機關發文日為準)之次日起20日內送交機關審核。 (2)細部設計原圖、發包預算書及本契約第二條第(二)項第1款第(2)目所述相關工作內容:細部設計草圖經機關通知核定後(以機關發文日為準) 之次日起10日內送交機關審核。 3.其他:廠商對重劃工程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本工程如因機關需要而須變更工作項目,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因變更工作項目導致之工期變動,由機關、廠商雙方另行協商訂定。 八、更正公告內容(並延長等標期間至105年7月21日下午5時前): 1.投標須知第64條第1項第1款: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條件及資格: 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登記設立之本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土木或結構或水利等技師事務所。 2.投標須知第65條第1項第3款: 3.服務成本分析(合理性及完整性) 重劃工程服務成本之分析,含契約各項工作服務成果所需費用理由、細目及所需人月等。報價單請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九、第2次更正公告:將修正前投標須知撤下,只留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316219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1點52分 |
| 截標時間 | 105/07/2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