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
|---|---|
| 機關代碼 | 3.97.14.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孟鈞 |
| 聯絡電話 | (07)7513171#2328 |
|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
| 傳真號碼 | (07)716022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32,5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6/03/07 |
| 原公告日 | 106/03/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總務室收發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郵寄者並附掛號回郵72元整)至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總務室購領。郵寄者(另紙書寫)公司名稱、姓名、地址、電話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並以掛號或限時掛號郵寄達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總務室收發,違者概不受理。請註明領標單。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3/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3/15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院三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總務室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須包含投標標的)。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截止投標期限前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徵稽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郵寄或專人於辦公時間內至雄市立凱旋醫院(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總務室購領。 |
| 其他 | 截標或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上班之事宜,原訂截標或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個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原投標封不變。 備註: 1.本案屬總價決標。 2.招標文件其他規定事項: (1)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納入審標範圍。 (2)規範表:耗材更換明細表.保養紀錄表(一)(二).緊急叫修單納入審標範圍。 (3)投標標單(含單價分析表),納入審標範圍。。 (4))委託代理(代理出席)授權書。(本項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開標時,請代理人應於入場時向本機關提出。 3.更正招標文件內容如下: (1)規範表:耗材更換明細表.保養紀錄表(一)(二).緊急叫修單投標標單及單價分析表之廠牌UF均取消。 (2)投標截止時間更正原106年3月9日下午17時止更正為106年3月14日下午17時止。 (3)開標時間更正原106年3月10日上午10時更正為106年3月15日上午9時。 (4)採購契約第二條履約標的工作事項及第十二條驗收其它增列按月更換濾芯後機關之水質檢驗未符合水質檢驗標準(大腸桿菌群≦1)﹐乙方應負責複檢至符合水質檢驗標準(大腸桿菌群≦1)。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專用電話:(07)3368333轉3239 專用傳真:(07)3315313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調查處: 專用電話:(07)2818888 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政風室: 專用電話:07-7132352 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889號信箱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3/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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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