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圖書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廠商提供檢驗項目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履約期限
自112年6月28日起至114年6月27日止,若不及則於決標日起2年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押標金繳納證明。
4.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及醫檢師執業執照影本。
5.第三方機構(如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或美國病理學家協會(CAP)等)認證證書、主管或權責機關核發之各項認可、指定檢驗機構(證書、公告、公文等)文件影本。
6.需檢附最近1年外部品管彙整資料(含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學會能力試驗、CDC、CAP、其他能力試驗機構或實驗室間比對等外部品管符合證明)影本,若有不符合者需檢附檢討紀錄,及內部品管資料與定量項目不確定度評估資料。
7.需檢附人員設備一覽表。檢驗項目如為放射免疫分析項目須附操作放射免疫分析執照及設備證明。
8.區域級醫院以上1年以上已完成或目前承作區域醫院等級以上代檢實績證明文件影本。
9.醫療廢棄物清理處理合約。
10.須檢附最新版本採檢手冊或檢驗作業程序書。
附加說明
***為配合政策,本案招標文件採odt.檔製作,為避免檔案顯示不完全影響廠商權益,請領標投標廠商以「LibreOffice」程式開啟招標文件。
***政風單位檢舉專用電話及信箱:
1.高雄巿政府政風處:
專用電話:07-3313670、3313644,傳真號碼:07-3313655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2299號信箱。
2.高雄巿政府衛生局政風室:專用電話:07-7132352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政風室:專用電話:07-7619211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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