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期限屆滿前或契約金額用罄,機關得視需求依原契約條件,經雙方合意以換文方式擴充續約1次,契約期間續延長1年為限,擴充之契約金額以新臺幣997,580元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2樓總務室
履約期限
自110年2月1日起至111年1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檢附。】
2. 廠商納稅證明
3.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委託代理授權書(開標當日帶至現場即可)
6. 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之標(報)價單
7. 投標標價清單
8. 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9. 押標金繳納新臺幣49,000元整(支票或匯款證明)
10. 廠商碳粉匣產品規格及印表機規格型錄(例:型號及可印張數)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
附加說明
1.高雄巿政府政風處:
專用電話:07-3313670、3313644,傳真號碼:07-3313655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2299號信箱
2.高雄巿政府衛生局政風室:專用電話:07-7132352
專用信箱:高雄巿郵政889號信箱
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政風室:專用電話:07-7619211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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