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
|---|---|
| 機關代碼 | 3.97.1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圍任 |
| 聯絡電話 | (07)2827056 |
| 機關代碼 | 3.97.13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
| 機關地址 |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
| 聯絡人 | 王圍任 |
| 聯絡電話 | (07)2827056 |
| 傳真號碼 | (07)22113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23 10:00 |
| 開標地點 |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F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2F後勤科採購股)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前準備資料經本局核定後,由機關發函通知廠商開工(開工日以發文日期認定),並於開工日次日起150日內提報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招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其認定原則詳投標須知一般補充規定)。 ■(1)具公司或商業登記 且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 (二)「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執照」證明文件,且該執照於有效期限內。 (三)廠商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加入登記所在地之「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證明(如會員證),如上開證明文件「有效期限」有逾期情形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領標憑據書面資料。 (七)其他應附證件、切結書或特定資格文件(廠商招標階段未提出者不影響得標資格,惟至遲應於決標日起3日內完成補件,逾期者依契約逾期違約金規定計罰,內容如有不符,或係不實之文件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充分了解切結書。 2.查詢押標金及保證金同意書。 3.使用資通訊產品禁制事項同意書/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一)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押標金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五)「截止投標日(時間)」及「開標時間」,倘因颱風等天然災害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日(時間)」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段;除機關另有約定或通知者外,「開標時間」順延至實際投標截止日之次一辦公日同時段,原則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局採購單位確認。 (六)招標文件如有提供「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等空白表單者,視為報價之共同必要文件,亦為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判斷廠商部分標價是否偏低之重要資料,應隨標單或三用文件等一併投入標封投標,開標後發現未檢附、內容未填寫或有部分漏填顯不合理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餘詳招標文件。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
|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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