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B-001p 已決標公告

115年本局綜合大樓變壓器更新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14/1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奕星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44,260
原始預算
$ 2,150,000
底價金額
$ 1,900,000
決標折數
9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97.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圍任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王圍任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3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2F後勤科採購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前準備資料經本局核定後,由機關發函通知廠商開工(開工日以發文日期認定),並於開工日次日起150日內提報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招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其認定原則詳投標須知一般補充規定)。 ■(1)具公司或商業登記 且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 (二)「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執照」證明文件,且該執照於有效期限內。 (三)廠商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加入登記所在地之「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證明(如會員證),如上開證明文件「有效期限」有逾期情形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領標憑據書面資料。 (七)其他應附證件、切結書或特定資格文件(廠商招標階段未提出者不影響得標資格,惟至遲應於決標日起3日內完成補件,逾期者依契約逾期違約金規定計罰,內容如有不符,或係不實之文件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充分了解切結書。 2.查詢押標金及保證金同意書。 3.使用資通訊產品禁制事項同意書/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一)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押標金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五)「截止投標日(時間)」及「開標時間」,倘因颱風等天然災害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日(時間)」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段;除機關另有約定或通知者外,「開標時間」順延至實際投標截止日之次一辦公日同時段,原則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局採購單位確認。 (六)招標文件如有提供「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等空白表單者,視為報價之共同必要文件,亦為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判斷廠商部分標價是否偏低之重要資料,應隨標單或三用文件等一併投入標封投標,開標後發現未檢附、內容未填寫或有部分漏填顯不合理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餘詳招標文件。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圍任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王圍任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3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2F後勤科採購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前準備資料經本局核定後,由機關發函通知廠商開工(開工日以發文日期認定),並於開工日次日起150日內提報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招標須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其認定原則詳投標須知一般補充規定)。 ■(1)具公司或商業登記 且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 (二)「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執照」證明文件,且該執照於有效期限內。 (三)廠商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加入登記所在地之「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證明(如會員證),如上開證明文件「有效期限」有逾期情形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領標憑據書面資料。 (七)其他應附證件、切結書或特定資格文件(廠商招標階段未提出者不影響得標資格,惟至遲應於決標日起3日內完成補件,逾期者依契約逾期違約金規定計罰,內容如有不符,或係不實之文件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充分了解切結書。 2.查詢押標金及保證金同意書。 3.使用資通訊產品禁制事項同意書/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一)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押標金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五)「截止投標日(時間)」及「開標時間」,倘因颱風等天然災害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日(時間)」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段;除機關另有約定或通知者外,「開標時間」順延至實際投標截止日之次一辦公日同時段,原則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局採購單位確認。 (六)招標文件如有提供「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等空白表單者,視為報價之共同必要文件,亦為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判斷廠商部分標價是否偏低之重要資料,應隨標單或三用文件等一併投入標封投標,開標後發現未檢附、內容未填寫或有部分漏填顯不合理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餘詳招標文件。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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