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E-002 已截止

106年度便當餐盒採購案(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公告日:105/11/15 截止日:105/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5/11/2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97.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方俞喬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方俞喬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5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8 17: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有效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三)廚師需具有一個以上中餐丙級以上證照。 (四)投保產品責任險(保險期限需至少涵蓋:106年1月1日0時起至106年12月31日24時止)。 (五)餐盒容器之外觀印製標示廠商名稱或其他可供辨識廠商之商標、符號,且有環保標章及油墨合格認證標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於資格審查時,逐項審查。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本案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為一年(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本案於有效期內不再辦理資格審查。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106年度便當餐盒採購案
附加說明 (一)機關一般採購便當時,依下列方式辦理: 1.未達公告金額十分之ㄧ部分(新台幣10萬元以下),由機關依合格廠商名單,採依序(資格審查順序)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以固定金額(每份新台幣70元)逕行採購為原則。本局得依供應地點指定鄰近合格廠商供應,以應本局勤務,惟應予合格廠商公平受邀之機會。 2.逾公告金額十分之ㄧ且未達公告金額(新台幣10萬0,001元~99萬9,999元)部分,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3.公告金額以上部分(新台幣100萬元以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三)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五)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局不另行通知。 (六)餘詳招標文件。 (七)本案於105年11月29日14時30分,假本局4樓開標室辦理開標(資格審查)作業,請投標廠商派員參加。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方俞喬
聯絡電話
(07)2827056
機關代碼
3.97.13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方俞喬
聯絡電話
(07)2827056
傳真號碼
(07)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5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8 17: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有效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三)廚師需具有一個以上中餐丙級以上證照。 (四)投保產品責任險(保險期限需至少涵蓋:106年1月1日0時起至106年12月31日24時止)。 (五)餐盒容器之外觀印製標示廠商名稱或其他可供辨識廠商之商標、符號,且有環保標章及油墨合格認證標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於資格審查時,逐項審查。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本案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為一年(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本案於有效期內不再辦理資格審查。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106年度便當餐盒採購案
附加說明
(一)機關一般採購便當時,依下列方式辦理: 1.未達公告金額十分之ㄧ部分(新台幣10萬元以下),由機關依合格廠商名單,採依序(資格審查順序)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以固定金額(每份新台幣70元)逕行採購為原則。本局得依供應地點指定鄰近合格廠商供應,以應本局勤務,惟應予合格廠商公平受邀之機會。 2.逾公告金額十分之ㄧ且未達公告金額(新台幣10萬0,001元~99萬9,999元)部分,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3.公告金額以上部分(新台幣100萬元以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三)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標示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五)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局不另行通知。 (六)餘詳招標文件。 (七)本案於105年11月29日14時30分,假本局4樓開標室辦理開標(資格審查)作業,請投標廠商派員參加。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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