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06B02 已決標公告

易利信MPA型及摩托羅拉TP-100型警用手攜臺充電式鋰電池組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徠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93,200
原始預算
$ 1,505,000
底價金額
$ 1,400,000
決標折數
99.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機關代碼 3.97.13.9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4 - 蓄電池、一次性電池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榮璋
聯絡電話 (07)2418669
機關代碼 3.97.13.9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
聯絡人 林榮璋
聯絡電話 (07)2418669
傳真號碼 (07)251299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8 11:00
開標時間 106/04/18 14: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登記營業項目須具有電子、電信、通訊、電器、資訊、網路業之設計製造、買賣或維修等,且未受停業處分者之業者。)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與本採購案相關行業有效公(工)會會員證影本(當年度有效公會會員證;如非當年度者,須檢附當年度投標比價證明,或註記有效期限者,或檢附當年度參加公會繳費證明者。)。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決標日為契約生效日,依據(88)工程企字第8805761號及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38號規定辦理。 (二)契(合)約書一律由機關製作,依據(104) 工程企字第10400421590號函辦理。 (三)驗收合格且經機關主管批准生效日10日內(機關另行通知)至本案保固期止, 廠商應辦理 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之產品責任保險報本隊備驗,保固保險壹年。 (四)廠商依前款辦理之保險,其內容如下: 1.承保範圍:(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包括得為保險人之不保事項) (1)每一個人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2,000,000元。 (2)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8,000,000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務損失之保險金額2,000,000元。 (4)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20,000,000元。 (5)每一意外事故自負額2,500元。 2.保險標的:履約標的。 3.被保險人:以機關及廠商為共同被保險人。 4.保險金額:含財物金額、運費及保險費之110%。 5.第三人意外責任險:(載明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之保險金額下限,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之保 險金額下限,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下限,上述理賠合併單一事件之保險金額下限 與保險期間最高累積責任上限。應含廠商、分包廠商、機關及其他任何人員。) 6.每一意外事故之自負額上限:2,500元。 7.受益人:機關(不包含責任保險)。 8.未經機關同意之任何保險契約之變更或終止,無效。但有利於機關者,不在此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8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9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榮璋
聯絡電話
(07)2418669
機關代碼
3.97.13.9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
聯絡人
林榮璋
聯絡電話
(07)2418669
傳真號碼
(07)251299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8 11:00
開標時間
106/04/18 14: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登記營業項目須具有電子、電信、通訊、電器、資訊、網路業之設計製造、買賣或維修等,且未受停業處分者之業者。)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與本採購案相關行業有效公(工)會會員證影本(當年度有效公會會員證;如非當年度者,須檢附當年度投標比價證明,或註記有效期限者,或檢附當年度參加公會繳費證明者。)。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決標日為契約生效日,依據(88)工程企字第8805761號及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38號規定辦理。 (二)契(合)約書一律由機關製作,依據(104) 工程企字第10400421590號函辦理。 (三)驗收合格且經機關主管批准生效日10日內(機關另行通知)至本案保固期止, 廠商應辦理 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之產品責任保險報本隊備驗,保固保險壹年。 (四)廠商依前款辦理之保險,其內容如下: 1.承保範圍:(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包括得為保險人之不保事項) (1)每一個人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2,000,000元。 (2)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8,000,000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務損失之保險金額2,000,000元。 (4)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20,000,000元。 (5)每一意外事故自負額2,500元。 2.保險標的:履約標的。 3.被保險人:以機關及廠商為共同被保險人。 4.保險金額:含財物金額、運費及保險費之110%。 5.第三人意外責任險:(載明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之保險金額下限,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之保 險金額下限,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下限,上述理賠合併單一事件之保險金額下限 與保險期間最高累積責任上限。應含廠商、分包廠商、機關及其他任何人員。) 6.每一意外事故之自負額上限:2,500元。 7.受益人:機關(不包含責任保險)。 8.未經機關同意之任何保險契約之變更或終止,無效。但有利於機關者,不在此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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