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n11503 已截止

115年警用車輛汽車委外維修採購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 公告日:114/12/16 截止日:114/1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12/2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
機關代碼 3.97.13.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蘇家睿
聯絡電話 (07)6933810
機關代碼 3.97.13.35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
機關地址 829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290號
聯絡人 蘇家睿
聯絡電話 (07)6933810
傳真號碼 (07)69302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6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3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9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2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以上汽車修護技術士證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廠商於投標時檢附佐證資料,由機關於截止投標後逕行審查。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 機關通知合格日次日起1年
名單展期手續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分局本部車輛維修作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於截止投標後,如投標家數達六家以上由本分局行政組逕行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合格廠商達六家以上,則依法辦理合格廠商公告。 2.廠商資格審查文件如有不合格(缺漏),得經機關通知後限期補正資料,經審查合格後始認定為合格廠商。 3.其餘未載明部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之範本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35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蘇家睿
聯絡電話
(07)6933810
機關代碼
3.97.13.35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
機關地址
829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290號
聯絡人
蘇家睿
聯絡電話
(07)6933810
傳真號碼
(07)6930230
電子郵件信箱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6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3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9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2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以上汽車修護技術士證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廠商於投標時檢附佐證資料,由機關於截止投標後逕行審查。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 機關通知合格日次日起1年
名單展期手續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分局本部車輛維修作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於截止投標後,如投標家數達六家以上由本分局行政組逕行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合格廠商達六家以上,則依法辦理合格廠商公告。 2.廠商資格審查文件如有不合格(缺漏),得經機關通知後限期補正資料,經審查合格後始認定為合格廠商。 3.其餘未載明部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之範本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23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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