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705 已截止

高雄市楠梓區援中派出所暨多功能社區中心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 公告日:115/06/24 截止日:115/07/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 1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0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
機關代碼 3.97.13.2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7 - 電力, 瓦斯, 蒸氣及熱水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蔡孟辰
聯絡電話 (07)3651448#6839
機關代碼 3.97.13.2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外環西路119號
聯絡人 蔡孟辰
聯絡電話 (07)3651448#6839
傳真號碼 (07)365144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租賃期間自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完工併聯日起算9年11個月。 2.乙方於第一次租賃期間內未有重大違反契約且有意續租者,至遲應於第一次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向本分局提出換約續租申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8 09: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外環西路1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外環西路1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完工併聯日起算9年11個月後租期屆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純收益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需檢附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至少包含一項。 (2)實績證明。 (3)其他:詳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之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因颱風等災變本所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截標、開標。 2、本次評審訂於115年7月8日下午14時整(9:00開資格標),假本分局三樓會議室召開。 3、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期限內完成書面契約簽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簽約,本分局得撤銷其得標,其所繳之押標金,視為違約金,不予發還。 4、其他注意事項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27
聯絡人
蔡孟辰
聯絡電話
(07)3651448#6839
機關代碼
3.97.13.27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外環西路119號
聯絡人
蔡孟辰
聯絡電話
(07)3651448#6839
傳真號碼
(07)365144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租賃期間自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完工併聯日起算9年11個月。 2.乙方於第一次租賃期間內未有重大違反契約且有意續租者,至遲應於第一次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向本分局提出換約續租申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8 09: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外環西路1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外環西路1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完工併聯日起算9年11個月後租期屆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純收益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需檢附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至少包含一項。 (2)實績證明。 (3)其他:詳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之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因颱風等災變本所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截標、開標。 2、本次評審訂於115年7月8日下午14時整(9:00開資格標),假本分局三樓會議室召開。 3、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期限內完成書面契約簽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簽約,本分局得撤銷其得標,其所繳之押標金,視為違約金,不予發還。 4、其他注意事項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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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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