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003 已截止

苓雅分局便當餐盒採購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公告日:111/04/14 截止日:111/04/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4/2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機關代碼 3.97.13.2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廖銘豐
聯絡電話 (07)3358171
機關代碼 3.97.13.2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行政組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367號
聯絡人 廖銘豐
聯絡電話 (07)3358171
傳真號碼 (07)335732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4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367號4樓督察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1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367號4樓督察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證明或公司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聲明書。 四、廚師需具有中餐丙級證照。 五、投保產品責任險。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一、廠商登記證明或公司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聲明書。 四、廚師需具有中餐丙級證照。 五、投保產品責任險。
名單之有效期限 114年4月30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自簽訂之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於有效期間內不再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依契約條件辦理邀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有效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二)投保產品責任險。 (三)具有中餐丙級證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13.24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廖銘豐
聯絡電話
(07)3358171
機關代碼
3.97.13.2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行政組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367號
聯絡人
廖銘豐
聯絡電話
(07)3358171
傳真號碼
(07)3357326
電子郵件信箱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4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367號4樓督察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1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367號4樓督察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證明或公司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聲明書。 四、廚師需具有中餐丙級證照。 五、投保產品責任險。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一、廠商登記證明或公司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聲明書。 四、廚師需具有中餐丙級證照。 五、投保產品責任險。
名單之有效期限
114年4月30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自簽訂之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於有效期間內不再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依契約條件辦理邀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有效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二)投保產品責任險。 (三)具有中餐丙級證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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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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