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 |
|---|---|
| 機關代碼 | 3.97.13.2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5 - 食品, 飲料及菸草處理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侯椉元 |
| 聯絡電話 | (07)5210486 |
| 機關代碼 | 3.97.13.20 |
| 單位名稱 | 行政組 |
| 機關地址 | 803高雄市鹽埕區建國四路337號 |
| 聯絡人 | 侯椉元 |
| 聯絡電話 | (07)5210486 |
| 傳真號碼 | (07)532097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招標方式 |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選擇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7/03/23 |
| 原公告日 | 107/03/21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3高雄市鹽埕區建國四路337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收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3/28 17: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3高雄市鹽埕區建國四路33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 (二)有效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三)廚師需具有一個以上中餐丙級證照。 (四)投保產品責任險。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 (一)廚師需具有一個以上中餐丙級證照。 (二)投保產品責任險。 |
| 名單之有效期限 | 履約期限至110年3月30日 |
| 名單展期手續 | 無 |
|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 無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3/28 17:00 |
| 履約期限 | 至110年3月30日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