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秘書室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採購招標案件公開閱覽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金屬或廣告業者應附廠商登記或營業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應含有金屬加工業或廣告工程業或相關行業項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投標文件須於105年12月15日17時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時送達者視為無效標。投標廠商若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投標廠商應自行考量合理郵遞時間,酌予提前交寄或改以專人送達,以免發生逾時送達情形而影響權益。惟截止收件日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機關因而停止上班時得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止。
(一)郵遞送達:台灣南區郵政管理局高雄郵政第310號信箱。
(二)專人送達: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00分)送達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5樓;電話:(07)3373233。
@公開取得報價單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及地點:民國105年12月16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採購招標案件公開閱覽室
#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傳真:07-3313655 電話:07-3368333#28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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