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6/10/2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97.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邦杰 |
| 聯絡電話 | (07)3368333#5127 |
| 機關地址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7)332862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適用條款 | 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一)技術:本項工程事涉室內裝修、電機空調、資訊軟硬體整合及視訊傳輸等技術,如分項發包,各介面難以整合,若單一廠商設計及施工,可降低整合之風險。 (二)品質:不同專業廠商之施工狀態及緊急狀況處理等均大有不同,彼此溝通困難,影響服務品質。 (三)功能:各分項標的之間相互影響,例如硬體之散熱需要空調調節,需要專業廠商整合規劃,俾利發揮整體之功能。 (四)效益及契約條款:本案之效益主要是提供道路安全使用健全各機關間橫向聯繫之平台、整合協調道路挖掘加強道路巡檢修復、施工協調整合等皆在此一平台獲得積極有效處理,在契約記載之需求及經費有限之情況下,由統包廠商負責細部設計並施工,俾利發揮最大效益,最有利標決標係最妥適之招標方式。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工務局政風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0/3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01 10:15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0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工務局政風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106年2月28日以前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業。 2.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投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05年10月31日下午17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專人送達: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郵遞地點:高雄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07)3368333轉2272。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05年11月1日上午10時15分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5,208萬元(本案中3,208萬元為106年度預算,視106年度預算經法定程序(議會審議)確定後支付,若經刪減則以甲方同意之工項及數量減作或未施做部分協議終止契約)。 #本案為第2次招標公告,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傳真:07-3313655 電話:07-3368333#28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3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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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