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5/01/09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關廟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5.8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藍一宸 先生 |
| 聯絡電話 | (06)5950002#212 |
| 機關地址 | 718臺南市關廟區香洋里中正路998號 |
| 傳真號碼 | (06)596149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7,678,714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原工項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及契約第3條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同原合約契約工項。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同原合約履約期限。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為2區合計採購金額上限1,440萬(單區720萬)。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1/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關廟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1/14 13:30 |
| 開標時間 | 114/01/14 14:00 |
| 開標地點 | 718臺南市關廟區香洋里中正路998號三樓禮堂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第一區150,000元、第二區15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18臺南市關廟區香洋里中正路998號二樓行政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之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未載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未載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基本資格:E101011(綜合營造業) 、(E102011) 土木包工業之合法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土木包工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同業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及依法無須加入者,得免附具)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 ■單價分析表正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下列規定簽認切結書附於投標文件:■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1.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並依原訂時段、地點辦理,不另行通知。 2.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4.截標期限調整為下午13點30分,惟請廠商避免於午休時間(中午12點至13點)投標。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2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關廟區114年度道路修復工程 (開口契約)—第二區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 |
| 受理單位:單位 | 式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3,839,357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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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關廟區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