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採開口合約方式執行,經費執行至預算金額為止;本案適用後續擴充條款,後續擴充金額以已公告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若後續補助機關另撥予金額,則後續擴充至該筆補助金額為止;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3段5號
開標地點
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3段5號(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3段5號(2樓行政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履約(詳如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辦理設立登記可承做本案(購置防汛砂包)之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招標機關應視個案特性需求擇定廠商條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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