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5.7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郭宏印/彭瀞誼 |
| 聯絡電話 | (06)5791118#161/219 |
| 機關地址 |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
| 傳真號碼 | (06)579240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218,015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如預算書內各工項,並依原契約履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1年12月31日以前。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後續擴充之金額為: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2/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2/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2/21 09:30 |
| 開標地點 | 本所二樓簡報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二樓投標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土木包工業(含)以上廠商(如為營造業者,其營業項目需有庭園、景觀工程項目)或園藝、景觀、造園相關業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案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申報開工,例行性維護工作自機關指定日(或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臨時性維護工作由機關依實際需要以派工單形式指派工作,廠商依派工單指派工作數量及要求之日曆天數以內完成。 2.給付條件:廠商每月5日前應提報上月份成果資料,應檢附(1)成果照片、(2)各相關工作完成,機關之確認紀錄。(如遇連續假日應為假日後隔天提報)。 3.付款方式:採分批施作及驗收,俟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分批結算付款。 4.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 5.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6.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8.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9.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10.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1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2.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2/2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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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