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6)5791118分機162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官田區109年度災後復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17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18 09: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送本所二樓行政課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
其他: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1)規劃、設計部分: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0個日曆天完成預算書圖製作,俾利本所辦理發包事宜;並編製工程預算書 4 份。(2)監造部分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2.本開口契約各工程預估總經費為新台幣1,800萬元整。
3.採購金額為新台幣90萬元整。(1,800萬*5.00%=90萬元)。依據政府採購法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5條第一項第二款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方式,設計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之費率為2.50%,監造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之費率為2.50%,故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百分比之費率5.00%。
4.付款方式:本案規劃、設計與監造費用俟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於承包商請款時一次給付。
5.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採行「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並分「資格審查」、「建議書評審」及「序位法決標」三階段,原則上於開標日同日連續辦理,當日資格審查後,合格廠商隨即簡報及答詢。
6.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8.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自行購買印花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9.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10.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1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2.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06T04:38:52+08:00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送本所二樓行政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1)規劃、設計部分: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0個日曆天完成預算書圖製作,俾利本所辦理發包事宜;並編製工程預算書 4 份。(2)監造部分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2.本開口契約各工程預估總經費為新台幣1,800萬元整。 3.採購金額為新台幣90萬元整。(1,800萬*5.00%=90萬元)。依據政府採購法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5條第一項第二款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方式,設計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之費率為2.50%,監造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之費率為2.50%,故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百分比之費率5.00%。 4.付款方式:本案規劃、設計與監造費用俟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於承包商請款時一次給付。 5.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採行「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並分「資格審查」、「建議書評審」及「序位法決標」三階段,原則上於開標日同日連續辦理,當日資格審查後,合格廠商隨即簡報及答詢。 6.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8.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自行購買印花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9.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10.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1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2.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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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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