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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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720 臺南市 官田區 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後續擴充注意事項:
1.項目為預算書內各工項,並依原契約履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2.辦理後續擴充之期限為工程竣工日前。
3.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為「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5.2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170,563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8,5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二樓投標箱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室內裝修業或土木包工業(含)以上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01.工程之施工應於簽約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02.付款方式:俟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付清。本案為上級代辦經費,工程款由臺南市政府民政局代為撥付。
03.保固期:1年,本採購須檢附具有至少1家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連帶保證廠商之保固切結書。
04.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及學術機構檢驗材料合格證明。
05.配合機關進行「因應颱風豪雨來襲抽查在建工程防颱整備情形運作機制」督導事宜。
06.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自行購買印花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0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08.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09.廠商參加本案投標,若未得標或廢標:
(01)當場退還押標金;若未到場,廠商須親自至機關辦理退還押標金手續。
(02)以入戶信匯方式退還,匯費自押標金項下扣繳。
(03)以郵寄方式退還押標金者應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雙掛號郵資。
10.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1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2.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01.工程之施工應於簽約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02.付款方式:俟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付清。本案為上級代辦經費,工程款由臺南市政府民政局代為撥付。
03.保固期:1年,本採購須檢附具有至少1家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連帶保證廠商之保固切結書。
04.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及學術機構檢驗材料合格證明。
05.配合機關進行「因應颱風豪雨來襲抽查在建工程防颱整備情形運作機制」督導事宜。
06.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自行購買印花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0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08.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09.廠商參加本案投標,若未得標或廢標:
(01)當場退還押標金;若未到場,廠商須親自至機關辦理退還押標金手續。
(02)以入戶信匯方式退還,匯費自押標金項下扣繳。
(03)以郵寄方式退還押標金者應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雙掛號郵資。
10.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1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2.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