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溪路三段249號
廠商資格摘要
A102080園藝服務業(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J101030廢棄物清運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土木包工業(設立於臺南市或毗鄰縣市)、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其他依法可承攬本採購之業者。
附加說明
1.本校每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投遞時間約在中午12時前後,請有意參與本案投標之廠商應自行注意送寄時間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2.本採購案(開口契約)係因應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校園樹木傾倒或殘枝所衍生之後續清運處理,考量得標廠商需在一定時間內完成校園廢樹幹(枝)災害清運處理,每一區域下轄學校數量不一與災害發生時廠商動員機具能力,本案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每一廠商至多以承攬兩個區域為上限,但分區域無其他廠商投標時,不在此限。
3.本採購案(開口契約)採不分項投標,投標廠商可自行評估參與本採購案任一分區投標,並將所欲參與之標單、單價分析表逐一裝訂後放置於同一個標封內投標。
4.本採購案開標順序為A.永華區、B.新豐區、C.新化區、D.新營區、E.曾文區、F.北門區。
5.本案決標後是否啟動須由招標機關接獲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授權後方得辦理。
6.有關本採購案校園廢樹幹(枝)清運地點請參考招標文件第4項估價單、第12項規格表、第13項補充說明以作為報價之依據。
7.本採購案於106年9月26日變更「臺南市安南區長安國民小學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原第12條(1-1)「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需分項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漏未勾選,為避免開標時對於合格家數之爭議,擬辦理招標文件修正。並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維持原訂結標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