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5.6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顏技士 |
| 聯絡電話 | (06)7222127#236 |
| 機關代碼 | 3.95.61 |
| 單位名稱 | 農業及建設課 |
| 機關地址 | 722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
| 聯絡人 | 顏技士 |
| 聯絡電話 | (06)7222127#236 |
| 傳真號碼 | (06)723540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589,505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5.2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 補助金額 | 42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0/18 09:30 |
| 開標時間 | 105/10/18 10:30 |
| 開標地點 | 佳里區公所三樓簡報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限時掛號郵寄〈臺南市佳里區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30日曆天(詳契約第7條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縣市)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自公開取得公告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者請逕自上網(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並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於證件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新台幣50元整。 |
| 押標金額度 | 免收 |
| 其他 | 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佳里區農會,戶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保管款專戶,帳號:00069-1600-95503。本所暫收保管款專戶內,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2.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 3.受理疑義、異議單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222127轉236,傳真:06-7235406,地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4.檢舉受理單位: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 (2)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email protected]。 (3)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郵政第12號信箱,電話:06-2988888,住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08號。 (4)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5.廠商得標後須於稅務機關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6.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7.本採購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案,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時,依照「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8.為應標案收件等相關作業,須另收橡皮圖章費用新臺幣45元整(歸廠商所有並附收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18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