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03/09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白河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5.5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王哲浩(承辦)、楊舒卉(發包) |
| 聯絡電話 | (06)6855102#205、306 |
| 機關地址 | 732臺南市白河區中山路111號 |
| 傳真號碼 | (06)68324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勞務原有項目,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5年12月31日。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9萬5,000元整,全案總金額上限為59萬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95.15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補助金額 | 295,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5/03/13 |
| 原公告日 | 115/03/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03/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3/19 09:30 |
| 開標地點 | 732臺南市白河區中山路111號(2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32臺南市白河區中山路111號(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至規定期限內完成履約。第一階段噴藥最晚應於115年5月31日前執行完畢,後續擴充噴藥最晚應於機關通知規定期限內執行完畢。(參照契約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廠商,營業項目需與本採購標的相關者(具「病媒防治業」(J101020)規定之營業項目,並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證照」,且未受停業處分)。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證照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更正公告係補上傳「06.投標廠商評審須知(含評分表)」檔案,其餘內容無變動。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更正公告,開標日期無變動。 ◎開標後公布符合資格之廠商,於「當日」進行簡報答詢。 ◎本案採不訂底價之固定費用決標。 1.本案第一次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如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且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投標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並得採用第一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惟投標之外標封及公告、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2.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應為即期,並以『臺南市白河區公所』為受款人。 3.本案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本案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4.承攬契約之印花稅由得標廠商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繳納,該繳款書除可向該局所屬各分局辦理開立外,亦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帳號自行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白河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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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白河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