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5.5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5 - 公共娛樂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莊勝夫 |
| 聯絡電話 | (06)2951915#1304 |
| 機關代碼 | 3.95.55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 |
| 聯絡人 | 莊勝夫 |
| 聯絡電話 | (06)2951915#1304 |
| 傳真號碼 | (06)29504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6,998,421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0,016,97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期間: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以前。 金額: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 項目:屬本案契約既有項目者,依該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再辦理議價;倘屬新增項目者,依採購法辦理議價。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5.33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 補助金額 | 27,324,972元 |
| 補助機關_2 | 3.95.2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7/21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7/21 11:30 |
| 開標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萬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400日曆天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繳回拆除舊有建物剩餘價金(繳回拆除舊有建物剩餘價金新台幣1萬元採固定價格繳回不計入投標總價,且不隨標比調整工程剩餘價值,廠商應自行至現場了解,如繳回金額有差異時,應自行於標價內調整吸收,決標後應於辦理第一次估驗前案所列金額繳交) 二、本案係分為「活動中心工程」及「東興洋行廁所工程」二個部分,其中「東興洋行廁所工程」之經費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補助,文化局於111年度已編列1,650,000元,剩餘經費將續編112年度預算,剩餘經費如未獲臺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21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