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902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北區112年區里僱工環境整理計畫勞務採購開口契約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決標日:112/09/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捷美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0,000
原始預算
$ 520,000
底價金額
$ 5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童雅卿
聯絡電話 (06)2110711#316
機關代碼 3.95.53
單位名稱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地址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聯絡人 童雅卿
聯絡電話 (06)2110711#316
傳真號碼 (06)221063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5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5.2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52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9/22
原公告日 112/09/1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100元以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2/09/26 09:00
開標時間 112/09/2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本所通知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或到達採購金額上限兩者擇先屆滿者訂之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之公司行號,具J101環保服務業,如「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 、「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規定之營業項目,且未受停業處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1次更正公告 延長等標期 1.本案公告之需求說明書第二條,修正為「施作處所:服務範圍含全區(含26里)內清除病媒蚊孳生源及環境整頓工作,清理範圍含指定之區域、空地、公園、防火巷道、排水溝及屋後溝等。」 2.本案公告之估價單備註,修正為「1工1小時計價250元整,依甲方需求之工時及人數派工,分組於各里環境整理(含廢棄物清除)。」 3.本案公告之一般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履約標的(一)第1點修正為「全區(含26里)內清除病媒蚊孳生源及環境整頓工作。」 4.據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擬依上開規定延長等標期,以避免影響投標廠商投標權益。截止投標日期延長為112年9月26日上午9點止。 5.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行政課(電話:06-2110711轉125)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所就本修正公告内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信領標: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107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註明採購標的名稱、收件人姓名、地址)並同圖說費以限時掛號郵寄台南市北區(704)成功路238巷7號(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審查證件及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2)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6)2982742,臺南郵政22號信箱。(3)台南市北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224409。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童雅卿
聯絡電話
(06)2110711#316
機關代碼
3.95.53
單位名稱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地址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聯絡人
童雅卿
聯絡電話
(06)2110711#316
傳真號碼
(06)221063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5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5.2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52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9/22
原公告日
112/09/1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100元以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2/09/26 09:00
開標時間
112/09/2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本所通知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或到達採購金額上限兩者擇先屆滿者訂之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之公司行號,具J101環保服務業,如「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 、「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規定之營業項目,且未受停業處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1次更正公告
延長等標期 1.本案公告之需求說明書第二條,修正為「施作處所:服務範圍含全區(含26里)內清除病媒蚊孳生源及環境整頓工作,清理範圍含指定之區域、空地、公園、防火巷道、排水溝及屋後溝等。」 2.本案公告之估價單備註,修正為「1工1小時計價250元整,依甲方需求之工時及人數派工,分組於各里環境整理(含廢棄物清除)。」 3.本案公告之一般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履約標的(一)第1點修正為「全區(含26里)內清除病媒蚊孳生源及環境整頓工作。」 4.據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擬依上開規定延長等標期,以避免影響投標廠商投標權益。截止投標日期延長為112年9月26日上午9點止。 5.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行政課(電話:06-2110711轉125)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所就本修正公告内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信領標: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107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註明採購標的名稱、收件人姓名、地址)並同圖說費以限時掛號郵寄台南市北區(704)成功路238巷7號(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審查證件及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2)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6)2982742,臺南郵政22號信箱。(3)台南市北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224409。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北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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