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立文賢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95.5.6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錢翰生 |
| 聯絡電話 | (06)2587571#135 |
| 機關地址 | 704臺南市北區文賢一路2號 |
| 傳真號碼 | (06)25934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95.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27,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8/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8/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8/25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立文賢國民中學 A棟三樓教師聯誼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4011臺南市北區文賢一路2號 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11月30日、12月1、2日(星期一〜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符合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902011旅行業」之廠商、營利事業公司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即115年8月18日前);截止 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校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二、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於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二、評審作業流程(一)評審會議時間:簡報說明時間暫訂115年9月7日下午3時15分,實際時間,仍以本校電話或書面通知為準。評審會議地點:本校A棟三樓教師聯誼室。器材設備:現場備有大型螢幕、麥克風,廠商需自備簡報答詢所需器材設備(如筆記型電腦、簡報筆或其他)。(二)符合資格廠商得派員參加評審會議現場簡報答詢,簡報答詢之先後次序,以投標廠商資格經招標機關審查合格者,依招標機關收訖投標文件之外標封編列次序,為簡報之次序。(三)廠商簡報答詢時,其列席人數不得超過2人,其他廠商應先退場。凡應到場說明而 未到場者,本校得視實際情況,依序位由下一家廠商先行說明,原廠商則順延至下一 位,若所有到場之參加廠商均完成說明,審查委員會得視實際情況,宣佈未到場說明之廠商自願放棄權利。三、得標廠商須依政府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並代學校為參加師生投保本案旅行平安保險(含意外死亡或殘廢保險200萬元、醫療險3萬元(含食物中毒) 旅遊行程中任何成員受傷,總領隊及公司負責人須負起處理責任(包含意外事件當事人適當處理。如就醫、聯絡導師及校方相關人員),並協助與配合校方進行善後保險理賠事宜。被保險人:臺南市立文賢國民中學本次活動參加人員,並於出發前5天將上列相關保單正本或影本送交本機關以供查驗。四、配合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落實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本採購案得標廠商,依契約既定活動期間,若遇空氣品質現況變化,廠商需依空氣品質指標顏色,採取相對應之個人健康防護措施(空污備案),詳見契約附件--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五、近期新冠肺炎疫情上升且處流行期,本採購案如在得標後,依契約既定活動期間,倘疫情仍未獲得有效控制,則依政府政令或宣導本採購案活動擬考慮延緩適當時間辦理,或取消辦理。 是否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立文賢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8/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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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立文賢國民中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