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03/3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立成功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95.5.5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家祥 |
| 聯絡電話 | (06)2517906#131 |
| 機關地址 | 704臺南市北區和緯路一段2號 |
| 傳真號碼 | (06)282167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59,9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於本案原契約項目及新增項目。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本採購履約期限止。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採購金額為上限,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5.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1,018,635元 |
| 補助金額_2 | 679,09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3/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4/08 09:00 |
| 開標時間 | 115/04/08 11:00 |
| 開標地點 | 704臺南市北區和緯路一段2號樂學教室一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4臺南市北區和緯路一段2號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縣市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應附招標文件請見標封等招標文件規定。 二、建議投標廠商至場現勘。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本案施作標的位於本校行政大樓一、二樓,鄰近之藝能大樓刻正辦理耐震補強工程,該工程工區已設置圍籬,將於一定程度影響本工程之材料堆置空間及車輛、機具進出動線。廠商投標前應自行至現場會勘,瞭解相關環境條件及可能受影響情形,並預為規劃車輛、機具進出動線及材料堆置方式,相關費用應納入投標報價考量,不得於得標後以現場條件為由提出追加費用或展延工期之要求,以避免後續因施工界面協調產生爭議。 2.本案施作位置鄰近教學大樓,屬本校師生經常通行區域。廠商施工前應依現場狀況設置適當圍籬及安全警示設施,並採取必要之安全防護措施,如有高噪音作業,應配合機關指定時段辦理,以維護師生通行安全。 3.施工期間,廠商及其工作人員應配合本校全面禁止吸菸之政策,不得於校園範圍內吸菸。 4.廠商於工程期間所產生之營建廢棄物,如需暫時堆置,應妥為覆蓋帆布、設置警戒措施並避免積水,且須放置於不影響機關通行及交通動線之適當地點;其暫置期間不得超過30日曆天,並應依相關規定儘速清運處理。 5.污水排放事項: (1)本校已完成校內污水管路系統設置,廠商於辦理本案廁所整建工程時,應配合將各廁所污水排放系統接入既設之校內污水管路系統 (2)廠商應依現場既有污水管線位置及高程辦理銜接施工,並負責必要之配管、接頭、管件、開挖、復原及相關附屬工程,使污水得順利排入既設污水管路系統。 (3)施工前廠商應先行會同機關辦理現場會勘,確認既有污水管路位置、管徑及接管方式後始得施工。 (4)接管工程應符合相關法規及污水下水道工程施工標準,並確保排水順暢、無滲漏情形。 (5)本項接管作業所需之一切材料、施工、測試及復原費用,均應包含於本工程契約價金內,不得另行請款。 (6)完工後應配合辦理通水測試或相關檢測,經機關確認功能正常後,始得辦理驗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立成功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4/08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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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立成功國民中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