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崇善路151號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至總務處購買及繳款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崇善路151號行政樓二樓教研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崇善路151號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凡設立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與標案內容相關之營業項目廠商。【營業項目為餐館業、即食餐食製造業及其他餐飲業(伙食包作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經市府核准採最有利標決標。
2.開標時間:108年6月12日上午9時30分整在本校行政樓二樓教研室辦理資格審查。
3.評選作業時間為108年6月13日上午9時0分,地點在本校行政樓四樓演藝廳。
4.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停止辦公,致未達原訂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若遇此情形則評選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
5.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6.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時間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到場參加。
7.本案採複數決標,由二家廠商得標,每家廠商預估契約總價金額上限為4,861,400元(9,722,800元除以2),計算式詳如契約書第3頁。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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