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人單次限購2份,每份新臺幣100元,於本校總務處現金購買
廠商資格摘要
旅行業,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凡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為旅客設計安排旅程、食宿、領隊人員、導遊人員、代購代售交通客票、代辦出國簽證手續等有關服務而收取報酬之營利事業含旅遊諮詢。
附加說明
1.通信領標:截標期限內,貼足80元郵資之回郵信封,信封尺吋需能裝入A4格式紙張,請購郵封及回郵信封請於明顯處註明購買標案名稱、收件人姓名及地址,併同文件費用100元,以限時掛號寄至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總務處收(單次最多限購2份)。
2.現埸領標:截標期限內,至本校總務處以現金不具名購領(單次最多限購2份)。
3.電子領標:網址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4.廠商應自行估算時間,並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投標文件,投標文件以實際送達本校總務處之收件時間為準,逾期不受理收件。
5.本案採分項決標,全案分3項辦理資格審查,合格者分項辦理評選作業,選出優勝廠商辦理議價手續,分項訂立契約據以執行。
6.本案不限廠商投標項次,請衡酌自身公司能力參與投標,各分項投標文件如附。
7.開標及評選順序由項次一、項次二、項次三等依序辦理,評選時間及地點將另案通知。
8.本案總採購金額為新台幣:2,332,100元整,其中項次一:高二校外教學採購金額為新台幣:581,100元、項次二:國一、國二暨高一校外教學採購金額為新台幣:999,900元整、項次三:國三校外教學採購金額為新台幣:751,1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