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4.非契約之協議,或以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補助金、貸款、注資、保證與財務獎勵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案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或另獲中央補助款、市配款等挹注增加之預算,依合約單價增購(或服務項目)以換文方式辦理;另新增服務項目或工程案經費調整部分,以合約第3條規定議定之折扣率計算服務費。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請交收發人員)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於簽約日起145天內完成,監造至全部工程驗收完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南市政府範本(本府範本係依工程會範本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四、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
(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可就近洽本府財政稅務局各分局或永華市政中心庫款支付科辦理),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3.廠商應於等標期截止前,查看本案是否有更正或補充事項。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五、招標公告修正:
1.外標封截標及開標日期錯誤,已修正。
2.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安全衛生監造補充條款,監造單位所有執行安全衛生監督查核人員誤植甲種,已修正。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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