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擬保留增購之項目:113年臺南市新營網球場委託民間經營管理。
二、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契約屆期日次日起至多2年。
三、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300萬元(2年概估營運費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營運期間履約執行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算3年(並得辦理優先續約至多2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屬依我國公司法登記有案之公司或依商業登記法登記有案之商業行號或機構團體《營業項目需具「運動服務相關或休閒娛樂服務相關行業別」》,或屬學校、法人資格者(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需具網球運動之專業領域教學或操作者),或屬非法人之機構或團體(具經營網球運動之專業或經驗)或自然人,有意投入網球場經營之投標者。
二、餘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參本案投標須知第33條及評選須知等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ㄧ、領標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1.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
2.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開標程序: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審查證件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
三、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四、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投標廠商請於本案截標前注意公告內容是否修正,並注意投標文件需備齊且填寫完整,若有問題可來電體育局詢問(06-2157691),以免文件漏缺或填寫不完整被判資格不合格影響自身權益,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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