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111A025 已截止 未達公告

「配合都會公園籃球場光電設施周邊整地維護縫合作業統包工程」

💰 預算金額: NT$ 90萬
⚖️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下載投標須知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公告日:112/01/03 截止日:112/01/11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23/01/11 17:00 | 開標:2023/01/12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須繳納押標金
繳納額度詳見招標文件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甲級營造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900,000
未達公告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01/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5.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燕儐
聯絡電話 (06) 2981738
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13F
傳真號碼 (06) 298178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1/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提升採購效率:本案規模及介面特性以統包辦理設計及施工,適合發揮最大統包效率,並節省採購行政流程。 二、 確保採購品質:從設計到施工參考最有利標納入評審,可確保設計及施工品質介面整合,避免工程最低標由劣質廠商得標施工,俾利配合都會公園籃球場光電設施周邊整地維護。 三、 可縮減工期:由原本設計、施工二階段發包,縮減成為一次性統包招標節省程序。 四、 無增加經費:本案已匡定預算上限額度,廠商只能依本局預算辦理統包工程,無增加經費的可能。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1/11 17:00
開標時間 112/01/12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5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資格為「土木包工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乙等綜合營造業」、「甲等綜合營造業」。 2. 分包廠商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號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之營業範圍應包含土木或結構工程)。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擬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月6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擬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月6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2/01/11 17:00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下載投標須知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3
聯絡人
陳燕儐
聯絡電話
(06) 2981738
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13F
傳真號碼
(06) 2981786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1/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提升採購效率:本案規模及介面特性以統包辦理設計及施工,適合發揮最大統包效率,並節省採購行政流程。 二、 確保採購品質:從設計到施工參考最有利標納入評審,可確保設計及施工品質介面整合,避免工程最低標由劣質廠商得標施工,俾利配合都會公園籃球場光電設施周邊整地維護。 三、 可縮減工期:由原本設計、施工二階段發包,縮減成為一次性統包招標節省程序。 四、 無增加經費:本案已匡定預算上限額度,廠商只能依本局預算辦理統包工程,無增加經費的可能。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1/11 17:00
開標時間
112/01/12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5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資格為「土木包工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乙等綜合營造業」、「甲等綜合營造業」。 2. 分包廠商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號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之營業範圍應包含土木或結構工程)。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擬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月6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擬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月6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2/01/11 17:00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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