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與本案相關之劇場專業及國際會議廳視聽設備 。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本案履約期間 。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採購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餘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收發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天內提送工作計畫及擬定施工順序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或專業分包商之登記營業項目具備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4010 機械安裝業(舞台機械設備部分)、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燈光設備部分)、E601020 電器安裝業(音響設備部分)及E601010電器承裝業。
附加說明
1. 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 5 月 8 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3. 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詳投標須知第16條)
4.4/10更正需求說明書及補充圖檔,4/21補充6F風管設備系統施工平面配置圖 Model (1)
5.4/27修改投標須知.總表檔案及補充金融金構查詢同意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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