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95.3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葉千靖 |
| 聯絡電話 | (06)2991111#8698 |
|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
| 傳真號碼 | (06)298178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依契約項目範圍內(含新增單項)。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契約履約期限內。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採購金額(214萬1605元)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02/12 |
| 原公告日 | 107/01/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2/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2/27 10:00 |
| 開標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74,5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標單正本 ■總表、詳細價目表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並須繳納押標金。(詳投標須知第16條)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2月12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4.本案1/30重新公告,因延長竣工期限為120日曆天,屬重大變更,本次公告狀態更正為第一次公告。 5.2/9修改空白標單及切結書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2/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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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