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04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3號(許石音樂圖書館地下一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條件:
1.機關通知後,經雙方議約另訂契約辦理。
2.如本案於履約期間已屆滿或契約期滿時,仍未完成法定預算立法程序,本案不辦理後續擴充。
3.後續擴充如以原契約項目單價核算,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非服務增修為項目,應另訂契約內容,辦理相關議價。
4.後續擴充期間:自機關指定日之次日180日曆天(不含審查期)。
5.後續擴充金額上限:50萬。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3號(許石音樂圖書館地下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033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3號(許石音樂圖書館地下1樓,行政管理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各期程之履約階段詳如需求說明書第陸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
■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非委託代理授權書)。
■如有營利納稅之情事,請另繳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2、經政府立案之法人或團體
■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該法人或團體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之授權書或公文。(非委託代理授權書)。
■如有營利納稅之情事,請另繳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3、依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及內附招標文件為準。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段及同一地點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