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FD1111010 已截止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度各式消防、救護、指揮及勤務車輛保養維修(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公告日:110/12/28 截止日:111/01/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1/2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95.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盧怡庭
聯絡電話 (06)6569119#6106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盧怡庭
聯絡電話 (06)6569119#6106
傳真號碼 (06)65911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8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 定之對象。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須與承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符合JA01 汽車服務業或其相關行業或F114交通運輸工具批發業或F214交通運輸工具零售業或其相關行業其中一項)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投標廠商若未檢附本項資料,允許於開標時補正;未檢附或未補正者,視為不合格標。)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免填此表) 6.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7.下述擇一檢附執照證明: (1)汽車維修技術師乙級執照至少1名。 (2)汽車修護技工執照至少1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1.資格審查時間:截標日次日(111年1月25日)上午10時0分,須六家廠商提出資格文件方得辦理。 2.資格審查地點:本局4樓發包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898號)。 3.資格審查方法:由本局業務單位審標、會計室、政風室派員監辦,首長核派主持人主持審查。 4.開標暨資格審查結果:由本局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名單展期手續 本案名單展期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由本局逕自相關網站查證檢討修正名單。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標案名稱: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度各式消防、救護、指揮及勤務車輛保養維修。 後續邀標方式: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採購之招標,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2項規定,於辦理採購時,由本局個別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標方式:電子領標與現場領標。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當場補正完成。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 (06)6569119#6106,傳真: (06)6591119,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民治辦公室)。 2.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如對本案作業說明及注意事項有疑義,請洽災害搶救科(車保場)陳柏州隊員06-2975119#31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2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盧怡庭
聯絡電話
(06)6569119#6106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盧怡庭
聯絡電話
(06)6569119#6106
傳真號碼
(06)6591119
電子郵件信箱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8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 定之對象。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須與承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符合JA01 汽車服務業或其相關行業或F114交通運輸工具批發業或F214交通運輸工具零售業或其相關行業其中一項)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投標廠商若未檢附本項資料,允許於開標時補正;未檢附或未補正者,視為不合格標。)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免填此表) 6.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7.下述擇一檢附執照證明: (1)汽車維修技術師乙級執照至少1名。 (2)汽車修護技工執照至少1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1.資格審查時間:截標日次日(111年1月25日)上午10時0分,須六家廠商提出資格文件方得辦理。 2.資格審查地點:本局4樓發包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898號)。 3.資格審查方法:由本局業務單位審標、會計室、政風室派員監辦,首長核派主持人主持審查。 4.開標暨資格審查結果:由本局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名單展期手續
本案名單展期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由本局逕自相關網站查證檢討修正名單。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標案名稱: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度各式消防、救護、指揮及勤務車輛保養維修。 後續邀標方式: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採購之招標,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2項規定,於辦理採購時,由本局個別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標方式:電子領標與現場領標。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當場補正完成。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 (06)6569119#6106,傳真: (06)6591119,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民治辦公室)。 2.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如對本案作業說明及注意事項有疑義,請洽災害搶救科(車保場)陳柏州隊員06-2975119#31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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