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FD1101004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0年度雲梯車梯臂VEMA系統保養或維修採購開口契約案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09/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主曜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71,000
原始預算
$ 967,155
底價金額
$ 871,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95.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怡庭
聯絡電話 (06)6569119#6106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盧怡庭
聯絡電話 (06)6569119#6106
傳真號碼 (06)65911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視履約情形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之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以新臺幣90萬元整為上限。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9/12/11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案採購規範參、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予投標之廠商。 投標需檢附文件為:(請見投標須知第33條規定)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雲梯設備受訓合格技師證明(文件如為外文,請譯成中文,並加蓋公司章) 4.原廠在臺授權維修證明(文件如為外文,請譯成中文,並加蓋公司章) 5.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6.標單正本 7.估價單正本 8.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9.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10.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免填此表) 11.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2、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開標後審查證件、宣讀審查結果及標價。 四、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民治秘書室),電話: (06)656-9119*6106,傳真: (06)659-1119,地址:臺南 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5、履約期限: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如未及決標,則自決標翌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6.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怡庭
聯絡電話
(06)6569119#6106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盧怡庭
聯絡電話
(06)6569119#6106
傳真號碼
(06)659111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視履約情形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之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以新臺幣90萬元整為上限。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9/12/11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案採購規範參、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予投標之廠商。 投標需檢附文件為:(請見投標須知第33條規定)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雲梯設備受訓合格技師證明(文件如為外文,請譯成中文,並加蓋公司章) 4.原廠在臺授權維修證明(文件如為外文,請譯成中文,並加蓋公司章) 5.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6.標單正本 7.估價單正本 8.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9.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10.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免填此表) 11.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2、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開標後審查證件、宣讀審查結果及標價。 四、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民治秘書室),電話: (06)656-9119*6106,傳真: (06)659-1119,地址:臺南 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5、履約期限: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如未及決標,則自決標翌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6.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0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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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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