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方式
未記載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予投標之廠商。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請見投標須知第33條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經營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A01 汽車服務業或其相關行業、F114交通運輸工具批發業或F214交通運輸工具零售業或其相關行業(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4.電子領標憑證(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未提出者得當場說明或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非電子領標者免附)
5.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6.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註: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比照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
(1)汽車維修技術師丙級執照至少2人、乙級執照至少1人。
(2)汽車維修技術師乙級執照至少二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一、資格審查時間:107年12月4日上午10時辦理本案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方法:由本局業務單位、會計室及政風室派員參與,首長核派主持人主持審查。
三、資格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名單之有效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名單展期手續
本案名單展期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由本局逕自相關網站查證檢討修正名單。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標案名稱: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8年度各式消防、救護、指揮及勤務車輛保養維修案
後續邀標方式: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採購之招標:由本局個別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標方式: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機關通知後提出。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開標時間
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