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予投標之廠商。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請見投標須知第33條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押標金(新臺幣130萬元)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5.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6.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8.建議書1式15份(內容含組成本案費用報價)
9.本案規格文件(如投標廠商規格審查表審查項目內容)
10.投標廠商規格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1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當場補正完成。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民治秘書室),電話: (06)6569119*6105,傳真: (06)659-2690,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如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請洽本局搶救科保養場承辦人 陳柏州先生 (06)2158294
備註: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2.投標廠商之資格、規格須經審查合格後,方取得後續受評選之資格。
3.評選會議之地點及時間另行通知。
107.1.5補充說明
1.原基本規格:肆、底盤:九、駕駛室:(六)儀表及其它設備:人員座艙艙門未關閉警示,更正為駕駛艙艙門未關閉警示。
2.原基本規格:壹拾、救生載藍:四、當支撐腳操作接觸地面時,救生載籃可自動或手動按鈕操作由水平停放位置垂下,更正為當支撐腳操作接觸地面時,救生載籃可自動或手動按鈕操作由水平停放位置立起。
3.原基本規格:壹拾壹、安全裝置:十七、風速超過5-10m/s時,電腦系統發出警告聲,但不影響雲梯操作,更正為風速超過10m/s時,電腦系統發出警告聲,但不影響雲梯操作。
4.原基本規格:壹拾捌、投標:二、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時檢附包括在腳架、轉台及載籃等 3 處控制盤上所使用液晶顯示幕及設定所需平面式按鈕之圖像及說明,及雲梯所使用偵測設備之圖像與說明(含規格中壹拾壹、控制系統:六、在轉台內控制盤裝置一微電腦處理器及使用防水背光式5吋以上彩色液晶顯示幕及所需平面式按鈕之圖像,並提供控制和裝置之圖像及說明),以做為日後驗收依據,更正為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時檢附包括在腳架、轉台及載籃等 3 處控制盤上所使用液晶顯示幕及設定所需平面式按鈕之圖像及說明,及雲梯所使用偵測設備之圖像與說明(含規格中玖、控制系統:六、在轉台內控制盤裝置一微電腦處理器及使用防水背光式5吋以上彩色液晶顯示幕及所需平面式按鈕之圖像,並提供控制和裝置之圖像及說明),以做為日後驗收依據。
5.原基本規格:貳拾、交貨驗收:三、(ㄧ) 車體如為國外原裝進口時,得標商交車時檢附訂購當年份或以後之車底盤出廠證明、雲梯生產證明及整車進口證明,更正為車體如為國外原裝進口時,得標商交車時檢附2018年1月1日以後之車底盤出廠證明、雲梯生產證明及整車進口證明。
本案修正後之基本規格非屬重大改變,故仍依原定107年1月24日下午17時截止投標,並於107年1月25日上午10時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