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T1140303 已截止 查核金額

臺南市先進運輸系統第一期藍線基本設計總顧問委託技術服務案

💰 預算金額: NT$ 1888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南市捷運工程處 公告日:114/10/17 截止日:114/10/28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25/10/28 10:00 | 開標:2025/10/28 10: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免保證金
免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無大額質押壓力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5/11/10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5/11/10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8,880,000
查核金額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10/2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捷運工程處
機關代碼 3.95.2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暐勝
聯絡電話 (06)2991111#8813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
傳真號碼 (06)295882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0/17
原公告日 114/09/1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4/10/28 10:00
開標時間 114/10/28 10: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臺南市捷運工程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至115年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機械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都市計畫及交通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本採購案工作領域相關之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及技師證書影本(科別:土木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機械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都市計畫及交通工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 1 類或第 2 類票 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 20 年內,曾完成捷運機電系統及土建工程之工程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監造之實績,並經委託機關單位(公、私部門)認定或正依認定之設計成果進行施工或已完工者,且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750 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800 萬元。 (二) 實績認定原則: 1. 採計軍、公機關及公、民營企業之實績,或為其分包之實績。 2. 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 (三) 投標廠商之實績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將其技術服務工作實績詳細列表,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 本國技術服務工作實績: (1) 採計軍、公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之實績者,應檢附業主核發之驗收證明或 服務完成證明書影本。 (2) 採計民營實績者,應檢附業主所核發之驗收證明或服務完成證明書、契約及營業發票存根聯等影本各一份。 (3) 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且應另檢附實際履約契約書必要內容影本 及其他必要資料,以證明相關實績。 2. 外國技術服務工作實績: (1) 經公證或認證之切結書及中文譯本,於外國辦理者並應經本國駐外機構之認證,以證明列入實績統計表之外國實績資料為真實及正確。 (2) 採用之契約及業主所核發之服務完成證明書影本及中文譯本須經公證或認證,於外國辦理者並應經本國駐外機構認證。 3. 若為分包廠商,須同時檢附合作同意書。 (四) 各項資格證明文件所載金額為外幣者,其匯率換算基準 以完成該技術服務工作之日(若當日非辦公日,則為前一辦公日)按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 =================================================== 第一次更正公告: 1.更正招標文件:〔招標文件_【02】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第1次更正〕、〔招標文件_【03】工作說明書-第1次更正〕、〔招標文件_【04】投標須知-第1次更正〕、〔招標文件_【09】評選須知-第1次更正〕,詳見電子檔(1141016第一次更正公告招標文件)。 2.原公告前已領標或投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使用更正後文件投標。 3.本案截止投標日延長至114/10/28上午10:00,開標時間調整至114/10/28上午10:3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29.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暐勝
聯絡電話
(06)2991111#8813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
傳真號碼
(06)295882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0/17
原公告日
114/09/1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4/10/28 10:00
開標時間
114/10/28 10: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臺南市捷運工程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至115年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機械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都市計畫及交通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本採購案工作領域相關之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及技師證書影本(科別:土木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機械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都市計畫及交通工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 1 類或第 2 類票 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 20 年內,曾完成捷運機電系統及土建工程之工程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監造之實績,並經委託機關單位(公、私部門)認定或正依認定之設計成果進行施工或已完工者,且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750 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800 萬元。 (二) 實績認定原則: 1. 採計軍、公機關及公、民營企業之實績,或為其分包之實績。 2. 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 (三) 投標廠商之實績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將其技術服務工作實績詳細列表,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 本國技術服務工作實績: (1) 採計軍、公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之實績者,應檢附業主核發之驗收證明或 服務完成證明書影本。 (2) 採計民營實績者,應檢附業主所核發之驗收證明或服務完成證明書、契約及營業發票存根聯等影本各一份。 (3) 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且應另檢附實際履約契約書必要內容影本 及其他必要資料,以證明相關實績。 2. 外國技術服務工作實績: (1) 經公證或認證之切結書及中文譯本,於外國辦理者並應經本國駐外機構之認證,以證明列入實績統計表之外國實績資料為真實及正確。 (2) 採用之契約及業主所核發之服務完成證明書影本及中文譯本須經公證或認證,於外國辦理者並應經本國駐外機構認證。 3. 若為分包廠商,須同時檢附合作同意書。 (四) 各項資格證明文件所載金額為外幣者,其匯率換算基準 以完成該技術服務工作之日(若當日非辦公日,則為前一辦公日)按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 =================================================== 第一次更正公告: 1.更正招標文件:〔招標文件_【02】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第1次更正〕、〔招標文件_【03】工作說明書-第1次更正〕、〔招標文件_【04】投標須知-第1次更正〕、〔招標文件_【09】評選須知-第1次更正〕,詳見電子檔(1141016第一次更正公告招標文件)。 2.原公告前已領標或投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使用更正後文件投標。 3.本案截止投標日延長至114/10/28上午10:00,開標時間調整至114/10/28上午10:3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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