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
| 機關代碼 | 3.95.2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楊小姐 |
| 聯絡電話 | (06)2991111#8173 |
| 機關代碼 | 3.95.24 |
| 單位名稱 | 就業促進科 |
|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 聯絡人 | 楊小姐 |
| 聯絡電話 | (06)2991111#8173 |
| 傳真號碼 | (06)293292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564,138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2/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3/11 17:30 |
| 開標時間 | 113/03/12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10樓(資格審查,評選時間另訂)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勞工局)或專人送達勞工局民治市政中心秘書室(世紀大樓10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之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履行,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 第一類:公立機關、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二類: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三類: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第四類: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第五類: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人民團體,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 第六類: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 (二)檢附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二)檢附證明文件: 1.公立機關、公私立高中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立案證明(影本)或由學校、公立機關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正本)。(第一類廠商應檢附) 2.職業訓練機構證明文件(影本)。(第二類廠商應檢附) 3.經法院登記之證明文件。(第三類廠商應檢附)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第四、五、六類廠商應檢附) 5.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人民團體組織章程或公司章程。(第三、五、六類廠商應檢附) 6.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第三、五、六類廠商應檢附)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8.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9.服務建議書。 10.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
|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新臺幣50元整。(機關實收) |
|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服務電話0800-080-512),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1)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6-2991111-8173,傳真:06-293292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3)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email protected]。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郵政信箱:70899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5)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預計招標2班,每班20人為原,114年經費如未獲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6)工程、勞務採購,得標廠商承攬契約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2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電腦文書與美工設計班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 |
| 受理單位:單位 | 班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1,757,319元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