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ECON03C3 已決標公告

柳營科技工業區公共設施改善計畫(智慧路燈建置)統包工程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決標日:110/12/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87,919
原始預算
$ 15,087,91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代碼 3.95.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釋醇
聯絡電話 (06)6232345
機關代碼 3.95.17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區科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 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蔡釋醇
聯絡電話 (06)6232345
傳真號碼 (06)623400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 經濟部工業局
補助金額 13,231,54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3,231,548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04
原公告日 110/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統包工作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 自動照明系統之功能,應根據柳科園區現地環境,設定最佳節能照明方案(仍應以符合現行相關法規為原則),並能針對車(人)流多寡、災害事件發生、日照時間及天氣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佳亮度。 2. 本系統應包含影像監控系統及車牌辨識裝置,針對道路及公共設施之安全維護,具備全時監控、錄影、辨識、警示、遠端控制、遠端預覽等功能,確保園區交通、公共設施及人員安全。 3. 柳科園區規劃結合未來智慧城市物聯網建設,智慧路燈系統未來必須能與5G通信、窄頻物聯網(NB-IoT)基地台、各種智慧型感測器等,形成強大物聯網平台,集照明、防災、網路通訊、監控、氣候數據等功能於一身,並能視需要蒐集車流量、空氣品質、風速、溫濕度、降雨量等數據,提供工業區產業發展環境之重要基礎資料庫平臺建置。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16 09:00
開標時間 110/11/16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 民治路36號(民治市政中心行政大樓2樓經濟發展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 民治路36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於開工日90日內完工.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 A.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B.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C.照明設備製造業 D.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拒絕來往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第二章第三十三點及三十三之一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電話: 06-6350017,傳真: 06-6333529,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招標機關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廠商未到場者,如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10.11.04第一次更正公告】 1.本案更正「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第三十三條,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2.本案延至110年11月16日09:00截止投標,同日10:00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釋醇
聯絡電話
(06)6232345
機關代碼
3.95.17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區科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 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蔡釋醇
聯絡電話
(06)6232345
傳真號碼
(06)623400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 經濟部工業局
補助金額
13,231,54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3,231,548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04
原公告日
110/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統包工作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 自動照明系統之功能,應根據柳科園區現地環境,設定最佳節能照明方案(仍應以符合現行相關法規為原則),並能針對車(人)流多寡、災害事件發生、日照時間及天氣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佳亮度。 2. 本系統應包含影像監控系統及車牌辨識裝置,針對道路及公共設施之安全維護,具備全時監控、錄影、辨識、警示、遠端控制、遠端預覽等功能,確保園區交通、公共設施及人員安全。 3. 柳科園區規劃結合未來智慧城市物聯網建設,智慧路燈系統未來必須能與5G通信、窄頻物聯網(NB-IoT)基地台、各種智慧型感測器等,形成強大物聯網平台,集照明、防災、網路通訊、監控、氣候數據等功能於一身,並能視需要蒐集車流量、空氣品質、風速、溫濕度、降雨量等數據,提供工業區產業發展環境之重要基礎資料庫平臺建置。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16 09:00
開標時間
110/11/16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 民治路36號(民治市政中心行政大樓2樓經濟發展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 民治路36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於開工日90日內完工.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 A.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B.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C.照明設備製造業 D.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拒絕來往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第二章第三十三點及三十三之一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電話: 06-6350017,傳真: 06-6333529,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招標機關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廠商未到場者,如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10.11.04第一次更正公告】 1.本案更正「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第三十三條,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2.本案延至110年11月16日09:00截止投標,同日10:00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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