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北側B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239號信箱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20日曆天內完工(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綜合營造業(E101011) ■甲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2)特定資格:(符合下列2項之其中一項)
(2-1)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新臺幣4,050萬。
(2-2)採用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者,應檢附最近1年度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1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a.權益不低於新臺幣3,370萬。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3)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提送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4,050萬之證明文件,或經會計師簽證之最近一年度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詳投標須知三十三點、三十六點)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臺南市怡中市地重劃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20日內竣工。(詳怡中市地重劃工程契約第七條)
南供005台南市怡中市地重劃工程:決標日之次日起配合主體工程進度由甲方另指定開工日開工;開工日起120工作日內竣工。(詳南供投標須知第四條)
二、本標案為二份工程契約:1.臺南市怡中市地重劃工程;2.南供005台南市怡中市地重劃工程併案發包,得標後第1項與本局訂定契約,第2項與台電公司訂定契約;簽約後各自工程契約獨立執行,相關契約約定人員組織與應提送資料計畫書圖文件不得共用。
三、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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