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
|---|---|
| 機關代碼 | 3.95.1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楊于賢 |
| 聯絡電話 | (06)2991111#5813 |
|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
| 傳真號碼 | (06)295424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56,551,166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0/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0/1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0/14 14:30 |
| 開標地點 | 708臺南市安平區建平路321號3樓小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82萬元整(物流案197萬、仁德案85萬,依個別專戶繳交)。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如本案契約書與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2)■綜合營造業(E101011)■乙等(含以上)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三、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正本。 ■單價分析表正本。 ■依招標機關提供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製作之空白標單所填寫其價格之電子檔(xls或xml格式檔)。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下列規定簽認切結書附於投標文件: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開具之證明文件。有關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情形。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二、本案各項工程履約期限如下: (一)臺南市永康物流及轉運專區市地重劃第二期工程-道路及拆除工程: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以日曆天計算,以下同)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40日內竣工。(惟配合本局土地點交,契約內除草工項,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完成) (二)仁德市地重劃工程: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0/1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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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