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建平路321號3樓大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239號信箱、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A.廠商具有承作能力
(A)因系統需建構於地政局虛擬主機環境上,廠商須曾經完成履約地政電腦機房主機虛擬化建置經驗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B)為確保資料之安全性,廠商辦理公文管理系統安裝建置服務人員需為投標廠商任職半年以上之正式受雇員工,需具有
MCSE Windows Server 2012
VMware Certified Professional
Paloalto Networks ACE5 Certificate
(C)廠商於投標時需檢具以上認證證書及其勞健保證明
(D)為本府推動建置ISMS,投標廠商須提供ISO27001國際資訊安全之合格證書以證明具有承作之能力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押標金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單價分析表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為簡政便民、節能減碳及推行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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