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30630 已截止

112~113年度臺南市城西飛灰固化廠委託操作管理計畫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告日:112/07/18 截止日:112/08/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4,970,213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08/0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95.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惠芳
聯絡電話 (06)2686751#1667
機關代碼 3.95.1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鄭惠芳
聯絡電話 (06)2686751#1667
傳真號碼 (06)288210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4,970,21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7/18
原公告日 112/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8/08 09:00
開標時間 112/08/08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開標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199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止。(以日曆天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法設立公司(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2.外國廠商基本資格:同投標須知第32點第(1)項規定之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曾經完成國內、外焚化廠飛灰穩定化 (或固化)處理及掩埋穩定化物/固化物處理驗收證明文件。 2、曾經或目前有承攬國內、外焚化廠飛灰穩定化 (或固化)處理及掩埋穩定化物/固化物處理契約文件。 3、曾經或目前有承攬國內、外有害廢棄物穩定化 (或固化)處理及掩埋穩定化物/固化物處理契約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情形: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具備環工、化工、機械其中一項技師資格,及粉塵作業主管訓練合格證書、甲級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及勞工安全衛生相關人員資格。(詳如工作計畫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負責人未能依期限參加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正本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更正公告 一、本採購案修改內容為文件清單、投標須知、契約書及工作計畫書。 二、請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上網下載。 三、本案領標及截止收件期限:維持原訂時間112年8月8日上午9時止。開標時間:維持原訂時間112年8月8日下午2時。並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惠芳
聯絡電話
(06)2686751#1667
機關代碼
3.95.1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鄭惠芳
聯絡電話
(06)2686751#1667
傳真號碼
(06)288210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4,970,21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7/18
原公告日
112/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8/08 09:00
開標時間
112/08/08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開標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199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止。(以日曆天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法設立公司(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2.外國廠商基本資格:同投標須知第32點第(1)項規定之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曾經完成國內、外焚化廠飛灰穩定化 (或固化)處理及掩埋穩定化物/固化物處理驗收證明文件。 2、曾經或目前有承攬國內、外焚化廠飛灰穩定化 (或固化)處理及掩埋穩定化物/固化物處理契約文件。 3、曾經或目前有承攬國內、外有害廢棄物穩定化 (或固化)處理及掩埋穩定化物/固化物處理契約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情形: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具備環工、化工、機械其中一項技師資格,及粉塵作業主管訓練合格證書、甲級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及勞工安全衛生相關人員資格。(詳如工作計畫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負責人未能依期限參加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正本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更正公告 一、本採購案修改內容為文件清單、投標須知、契約書及工作計畫書。 二、請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上網下載。 三、本案領標及截止收件期限:維持原訂時間112年8月8日上午9時止。開標時間:維持原訂時間112年8月8日下午2時。並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8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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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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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2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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