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項目:安定掩埋場委託操作暨轄內掩埋場委託清運滲出水計畫。擬保留增購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上限:如廠商履約績效良好且期末報告經審查委員評分平均達80分以上,始得為本案後續擴充之對象,並自本契約屆滿日起後續擴充1年(以1年為限),後續擴充預算金額上限為25,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開標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199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5日起至113年1月14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應具備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需為公、民營環境工程機構,營業項目代碼: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2.外國廠商基本資格:同投標須知第32點第(1)項規定之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負責人未能依期限參加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正本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