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95.1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2 - 幫浦, 壓縮機, 液壓與氣動引擎, 閥門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許雅雯 |
| 聯絡電話 | (06)2686660#208 |
| 機關代碼 | 3.95.15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機關地址 |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
| 聯絡人 | 許雅雯 |
| 聯絡電話 | (06)2686660#208 |
| 傳真號碼 | (06)268666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1,887,5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佳里區及鄰近區清潔隊清潔車輛機具維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自契約終止日起算1年 。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金額:11,887,500元;數量:依車輛一覽表內數量為準(本採購案預估後續擴充金額預算,倘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14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12/14 14:00 |
| 開標地點 |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00,000元整(受款人指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1月1日起算至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基本資格:汽車修理業(JA0101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30)、車胎批發業(F11405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車胎零售業(F214050)或具提供汽車各式零組件及維護修理能力之相關業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2)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3)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 (06)2994579,傳真:(06)2950218。(4)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5)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4,傳真(06)3351422。(6)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7)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郵政60000號信箱。(8)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 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 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另該局自106年1月15日起於永華市政中心4樓庫款支付科1號櫃位新增印花稅櫃檯,可至該櫃檯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14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