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7年03月31日。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 44,363,203元整。第3-1工區上限金額:13,273,000元。第3-2工區上限金額:10,347,874 元。第3-3工區上限金額:10,347,874元。第3-4工區上限金額:10,394,455 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地下室一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押標金額度
第3-1工區新台幣66萬元整、第3-2工區新台幣50萬元整、第3-3工區新台幣50萬元整、第3-4工區新台幣50萬元整(受款人指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樓採購品管科(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06年12月31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第3-1工區: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第3-2工區: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第3-3工區: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第3-4工區: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開標程序
下午2時審查證件結束後再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台南郵政22號信箱。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3.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5.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第3-1工區:新臺幣13,273,000元整。第3-2工區:新臺幣10,347,874元整。第3-3工區:新臺幣10,347,874元整。第3-4工區:新臺幣10,394,455元整。6.依預算金額高低決定開標順序為:以第3-1工區、第3-4工區、第3-2工區、第3-3工區之決標順序依序決標,單一廠商以得標二區為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臺南市37區106年度路面刨除加封工程(第3-1工區)(開口契約)
品項名稱_2
臺南市37區106年度路面刨除加封工程(第3-2工區)(開口契約)
品項名稱_3
臺南市37區106年度路面刨除加封工程(第3-3工區)(開口契約)
品項名稱_4
臺南市37區106年度路面刨除加封工程(第3-4工區)(開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