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間2年,上限金額1,000萬元整,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與機關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智慧發展中心)
履約期限
自廠商完成交付熱點服務狀況報告書並經機關核備同意次月1日起算1年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第一類電信事業(G901011)或第二類電信事業之廠商(G902011)。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500萬元整(採固定金額給付),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間2年,上限金額1,000萬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2.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另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標的、價金或其他須變更之契約內容等,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3.本案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4.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評選項目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將另行通知評選時間。
5.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6.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7. 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繳納或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自行網路申報開立本市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
8.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更正說明:
1.本次更正內容為需求說明書第貳點及附表一,請已電子領標之廠商重新上網下載。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本案投標及開標時間無異動,請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更正有關之內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