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本案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保留本案原履約標的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共計新台幣5,000,000元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地下一樓採購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智慧發展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4.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 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5.估價單(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6.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 10 份)。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一年。
2.本案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3.本案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